发布时间:2025-05-13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410)
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2*13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30日(28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哈密热电公司三期烟囱安全隐患治理(CHDTDZ058/19-QT-4102):1、烟囱标高50-70米范围内烟囱防腐损坏部位整体更换修复,面积约750平方米。2、拆除烟囱内的原损坏防腐材料并进行外运处理。3、安装航标灯共12盏。3、#6机组脱硫吸收塔约34米处进行临时烟囱制作、安装及恢复;CEMS设备安装至临时烟囱及恢复。4、环保设备间的制作安装及连通各部分设备检修平台及护栏的制作安装。5、承包方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在CEMS在线设备运行中手工比对工作,按4小时每次开展手工比对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手工比对报告,包工包料,固定单价,计划工期28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胶砖类烟囱内筒改造合同业绩;
2)胶砖类烟囱内筒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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