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
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
用户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HBCEMS-W001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施工现场
2.3 建设规模:232MW
2.4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5 年4 月开工,9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1-4 炉的脱硝入口CEMS、脱硝出口氨逃逸、脱硫入口及出
口CEMS 相关系统设备,配套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负责整个系
统的设计(含安装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取
得相关合格证书。
2.9 交货地点: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计划2025 年7 月10 日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5 年内(自2020 年5 月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
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注:
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或到货证明材
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
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物近5 年内(自2020 年5 月1 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控
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
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代理品牌信息、供货
证明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
或到货证明材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5 月06
日至2025 年05 月20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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