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大唐醴陵市沩山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银电力)大唐醴陵市沩山50MW 风电项目110kV 送出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醴陵市沩山风电场、贺家
桥风电场二期项目的批复》)以(湘发改许[202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70%:
30%,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HYWS2J-S002
2.2 项目名称:(华银电力)大唐醴陵市沩山50MW 风电项目110kV 送出线路
工程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2.4 建设规模:5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7 月1 日至2025 年11 月30 日,153 个日历天,开
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醴陵市沩山风电场项目110kV 送出工程EPC 总承包采用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线路工程和变电工程(含
《大唐华银醴陵市沩山风电场110kV 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的所有
范围)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涉及本项目的前期工作(除环评、水保、林地可研、地灾评估、压矿外所有涉及
送出线路的全部前期专题)、征地赔偿、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建
安工程施工(含架空线路、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通讯工程等设备采购、安
装调试),直至满足并完成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对工程的验收、线路试运行的所
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初设、
施工图设计、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补偿费、占用林地手续办理(除
林地可研)及相关补偿费、线路路径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等工作,设备与材料采
购、项目建安施工、系统调试等工程,以及安健环、社会维稳、线路穿(跨)越
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河流、道路等措施费用,本项目各个阶段质量监督检查、
验收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类似许可通知书文件、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规划、
国土、水保、环保、电力、农业、水利、林草、公安、消防、文物、住建、职业
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线
路充电及试运行、质保期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
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送出线路工程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手续的办理及工程监理由
招标人负责外,其余均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与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
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
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
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
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
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与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已投运的输电线路设计业
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
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
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
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
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5 月06
日至2025 年05 月20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