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扩建项目航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勒门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航标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唐南澳勒门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核
准的批复》以(汕市发改(2022)41 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
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大
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D-202505036
2.2 项目名称:(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勒门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航标工程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广东汕头
2.4 建设规模:354MW
2.5计划工期:2025 年6 月30 日至2025 年9 月30 日,92 日历天。具体开
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理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勒门海风场扩建项目场址面积为38km2,为风场内的27 台
风机、1 座升压站、220kV 海缆路由、登陆点标志牌等进行航标设计、
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航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根据
要求进行永久航标(含I 期旧有航标的拆除、沿用)的设计、评审与报
批(含航行通告等)、采购、施工、警戒、安全技术服务、验收、维护
(竣工验收后提供1 年维护服务),通过航标工程实施,保障工程水域
船舶交通安全以及风场安全。包括办理相关方案编制、评审、验收以及
相关外部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4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具有1 项海上风电项目航标设置或海上风电项目航标维护工程业
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
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航标测绘或航标管理)高级工程师;
(2)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 个海上风电项目航标设
置或海上风电项目航标维护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4 月
29 日至2025 年05 月1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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