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
排放改造EPC 项目建筑安装施工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电力板块
2024 年度第一批技改项目计划的通知》以(大唐集团生【2024】43 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100%,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HBAZ-S001
2.2 项目名称:(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
低排放改造EPC 项目建筑安装施工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
2.4 建设规模:232MW
2.5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 年4 月开工,2025 年9 月投产,182 日历天(具
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范围内所有工艺、土建、结构、电气、仪控、照
明、暖通等各专业的改造内容;负责脱硝、脱硫、除尘区域内的地下设施迁移、
过渡和恢复;负责超低排放改造整体调试及热工组态;按招标人的计划停炉时间
提供工程施工工期及烟道过渡方案,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 天内进入发包人现
场开始组织详细设计和地质勘测(提供岩土工程报告);所有新建、改造的设备、
管道、地面的标识、标牌、色标色环、介质流向、设备表面油漆颜色、电机转向
等按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1)、(2)、(3)资质其中之一且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企业业绩要求:需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2)任意之一即可:
(1)近5 年内(自2020 年4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不少于1 个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新建(或改造)已竣工施工
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竣工验收
等证明材料)。
(2)近5 年内(自2020 年4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不少于1 个单台锅炉蒸发量300t/h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新建(或
改造)已竣工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
范围页、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
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
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 个300MW 及以上或1 个单
台锅炉蒸发量300t/h 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脱硫施工项目已竣工业绩(须提供项
目经理履历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
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4 月01
日至2025 年04 月1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