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盟高新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8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招标编号:CHDTDZ079/18-JL-00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盟高新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8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木仁苏木乡境内的乌兰布和沙漠
2.2 项目规模:80万千瓦光伏项目,同步建设升压站,建设光伏电站额定容量为 800MW(交流测),960.30714MWp(直流测),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站和15%2h 电化学储能,光伏场共设计 178 个光伏发电单元,拟以 3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至本项目新建 220kV 升压站 35kV 侧开关柜,新建 220kV 升压站最终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500kV 阿日善站 220kV 侧,220kV 线路长度约 1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预计工期2024年-2025年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建设监理(CHDTDZ079/18-JL-00601):80万千瓦光伏项目(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包括四通一平、设计审查(含图纸会审)、建筑工程施工、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及预算审核、设备验收、安装施工、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精品工程建设、达标投产、科技创新、生态治理、配合阶段性检查直至资料移交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 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 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400MW及以 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含光伏场区、升压站)监理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6 15:00到2024-11-13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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