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风储基地项目500kV升压站区域和220kV联络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其中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风储基地项目500kV升压站区域和220kV联络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
2.1.2场址地理位置: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赤峰市东北部,位于北纬43°21′43″--45°24′20″,东经119°02′15″--121°01′。东邻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南与通辽市开鲁县和赤峰市翁牛特旗交界,西与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左旗毗邻,北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接壤。拟建场地地貌总体地势北高南低,自西向东呈下降趋势。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部分区域为丘陵。
2.1.3工程概况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该项目2023年9月8日取得了赤峰市发改委《关于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赤发改审批字〔2023〕157号),原核准建设内容220kV升压站2座,接入阿旗北500kV变电站220kV侧。
根据2023年12月11日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组织召开的重点新能源项目接网前期工作协调推进会,明确项目以500kV电压等级送出;2024年4月3日赤峰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核准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赤发改审批字〔2024〕42号),明确建设内容由“新建220kV升压站两座”变更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和一座220kV/500kV升压站及配套附属设施”。
2.1.4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本项目2024年9月20日开工,本年底并网发电。
2.2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
2.4勘察设计周期:
(1)设计合同签署后1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第一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应在设计合同签署后20天内完成,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在1个月内完成。
(3)收到接入系统评审意见批复后,7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4)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7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
(5)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0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1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6)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7)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30天内完成。
(9)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本次招标范围:
500kV升压站区域、220kV/500kV有人值守升压站与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之间220kV联络线路(含220kV出线间隔)、生产生活和各项配套工程、通讯及信息化工程、消防及安全防护、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智慧场站建设(含220kV/500kV有人值守升压站、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风电场场区)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电网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详勘、设备选型或调整等。
设备材料及建安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规范书(技术协议)等编制。
涉网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不包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编制及第三方评审(审查),无功补偿专题报告编制及第三方评审,必须满足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满足场区内大型设备、材料的运输方案,包括升压站主变压器、GIS、SVG、商品混凝土等运输安装要求。
提供智慧场站设计方案,具体设计内容见附件1《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试行)》。
(2)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阶段:
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派出至少2名以上(设总1位;土建专业1位、电气专业:1位)设计代表常驻现场、配合完成送出线路接口、参加合同谈判、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会审、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结算等需设计配合的所有工作、完成竣工图编制。
(3)其他方面:
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完成设计总结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不少于1项单个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勘测设计业绩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有效发票)。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单个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勘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2023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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