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设备监造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十三间房
2.2 项目规模: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监造工作单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29801
|
设备监造服务
|
风机、叶片、塔筒各123台、箱变67台、0.4kV及35kV开关柜(含所有配属设备)各1套、35kV SVG10套(含预制舱)进行监造,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1项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监造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
第二步:网上报名。(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