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华能e购消费帮扶模块供货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华能e购消费帮扶模块供货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1-13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华能e购消费帮扶模块供货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华能e购消费帮扶模块供货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2.2 建设工期:三年。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在华能e购网页端和APP专门搭建“消费帮扶”模块,采购有竞争力的消费帮扶运营服务商,作为平台消费帮扶板块供货方、结算方以及技术、商务运营支持方,提供配合e购进行消费帮扶模块建设、客源挖掘、组织发货、处理售后及沟通回款等服务。为了提升消费帮扶模块商品的丰富性,并借助运营服务商的力量为我公司广泛挖掘客源,拟采购两家运营服务商。中标的运营服务商要服从我公司对于其负责版块和职责分工的安排。
2.4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消费帮扶项目供货业绩和成功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和签字盖章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起至2023年
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5时 3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5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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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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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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