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研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公司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研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2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研究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2 规模:本项目对澜沧江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进行合理规划与设计,开展数字化底座建设,加强集控中心生产大数据存储、大数据开发、大数据分析、时序数据分析、实时计算、综合搜索、数据挖掘等基础能力,构建智能生产管理基础平台,形成既能面向业务实现高并发、精准化、高性能的历史数据、实时数据的查询服务,又能承载分析报表、批处理、数据挖掘等分析型数据集市业务,实现“湖仓集一体”的生产II、III区数据中台,提供数据可视化服务能力和数据智能化服务能力,支撑“数字化转型核心业务场景”的建设。
2.3计划工期:2024年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范围:
(1)结合公司生产数据特点,进行数据治理,形成标准规范接口模型。对本项目涉及的II区数据中台和III区数据中台开展数据集成服务、数据建仓服务、数据治理服务、数据对接等服务。
(2)搭建智慧集控数据库整体架构。对澜沧江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进行合理规划与设计,采购并部署一套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部署在安全III区,包括大数据基础平台软件、大数据开发工具集软件、元数据与数据服务管理工具、BI及报表工具软件等。
(3)根据数据治理成果,通过接入生产实时信息、物联网采集数据和企业业务信息等,依托云计算的分布式处理、分布式数据库、云存储和虚拟化技术等,构建澜沧江公司水电生产大数据中心。实现对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的实时在线采集、处理、存储及传输,同时集中转发至II区大数据平台及III区大数据平台,构建数据仓库模型,并可进行平台及数据管理、提供数据服务、BI展示及分析等功能,并满足安全等级保护及商用密码评估要求。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等原厂数据接入技术服务工作。
(4)结合智慧集控功能需求及应用方向,建立智慧集控软件基础平台模型。研究梯级调度运行数据分析技术,建立系统健康状态模型、专业管理评价模型。将数据中台部分数据送集团、送公司信息中心、送其他业务系统(水调、LED等),对外接口开发要求:支持库表结构同步、ODBC、JDBC、API等。按要求构建不少于5张可视化大屏画面展示,购置一套专业报表软件,并利用专业报表软件制作不少于20张报表。
(5)立足本项目与招标人共同开展科技成果孵化:联合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华能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受理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8项(授权、受理专利单独计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4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著作权和专利权归招标人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
须提供近4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3个及以上大数据平台工程实施业绩(合同中包含大数据平台及其组件或数据中台或数据湖等产品的部署及建设),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
(2)投标人为集成商或代理商的:
①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近4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3项及以上大数据平台工程实施业绩(合同中包含提供大数据平台及其组件或数据中台或数据湖等产品的部署及建设),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
②投标人近4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及以上大数据平台工程实施业绩(合同中包含提供大数据平台及其组件或数据中台或数据湖等产品的的部署及建设),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及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
3.2.2其他要求:集成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涉及本项目的软件生产厂商的授权和服务质量承诺(含实施服务承诺和现场售后服务承诺)。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时00分起至2023年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澜沧江公司智慧集控关键技术软件基础平台研究建设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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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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